(新春见闻)春运首日:中国多地开启“趣暖返乡”******
中新社北京1月7日电 1月7日,2023年中国铁路春运正式拉开帷幕。中国各地车站迎来返乡客流,旅客的“归家路”不乏趣味与温暖。
当日9时15分,阳光洒落深圳北站候车室内,5名来自铁路部门的书法家,正现场书写春联赠送旅客,献上新春祝福。独创的“福兔”惟妙惟肖,成了旅客们的“抢手货”。
与此同时,在福建漳州火车站候车厅里,随处可见“春运连着你我他”红色横幅,旅客们手持“兔年吉祥”的立牌互动拍照,客运人员还将手写春联和玉兔玩偶送给游客。
在广西南宁东站列车车厢内,到处张贴着喜庆的福字,悬挂着红灯笼,处处透着“年味”。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客运段列车长卢其明与列车员李妍静为乘客表演了一曲民歌《只有山歌敬亲人》。
广州南站候车室大厅里,一座“流动的博物馆”吸引游客驻足。记者了解到,这是广州铁路博物馆举办的“能流动的博物馆、会说话的老物件”主题展。粤汉铁路的百年股票、新中国成立前的铁路手提信号灯、不同年代的火车票等212件珍贵藏品,首次在高铁站与旅客“零距离”见面。
除此之外,广州南站携手广州医科大学团委开展“情暖回家路防疫伴你行”公益活动,邀请10名医疗人员坐诊,为有需要的旅客进行免费义诊,并向来往的旅客宣传科普防疫防病知识和健康常识,派发铁路职工设计的“防疫四字经”文创书签,让旅客的旅途更安心。
春运期间,南宁局集团公司组织开展山歌表演、写赠春联、送壮族绣球等体验活动,让乘客在旅途中感受浓浓的节日氛围。“通过精彩的活动为每个返乡旅客送上新春祝福,希望我们真情暖心的服务可以温暖旅客的回家路。”卢其明说。
为保证市民出行安全顺畅,漳州站党支部书记郑超表示,铁路部门将精准实施“一日一图”,根据实际客流量,通过加开列车、动车组重联、普速列车加挂车厢等方式适时增加运力,以更谨慎态度全力应对春运客流变化,保证旅客在春运期间出行安全顺畅。(完)
(参与作者:郭军、廖珍妹、王琪、林洁琪)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