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金融促汽车消费潜力******
随着越来越多的小汽车驶入寻常百姓家,如何有效延伸汽车金融专业性服务,引导汽车金融行业规范运营?这对于提升消费者体验、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来说至关重要。近日,银保监会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表示,《征求意见稿》在总结汽车金融公司行业发展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有助于加强汽车金融公司监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强化监管制度保障
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专门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早在2004年,我国就成立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标志着汽车信贷正式迈入专业化服务阶段。经过多年发展,汽车金融行业吸引力不断增强。截至2021年年末,25家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规模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0068.94亿元,同比增长3.01%;零售贷款车辆681.22万辆,占2021年我国汽车销量的25.93%,同比增长0.47个百分点;经销商批发贷款车辆411.04万辆,占2021年我国汽车产量的15.76%。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过去10多年,国内汽车金融行业发展迅速,汽车金融市场初具规模。汽车金融业务发展一方面反映国内汽车行业发展快速,规模不断扩大,汽车产业链对金融服务需求愈发强烈;另一方面,汽车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汽车金融业务也为汽车行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二者相辅相成,业务发展潜力巨大。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汽车金融公司在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未经银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汽车金融”“汽车信贷”“汽车贷款”等字样。周茂华表示,规范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使用,主要是避免对消费者构成误导,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汽车金融公司规范经营,聚焦主责主业。
为适应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监管部门从汽车金融公司成立初期就制定了有关行业发展规则。比如,原银监会在2003年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规范汽车金融服务有序发展。此后,原银监会于2008年再次发布新《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对2003年颁布实施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作出重要修改。《办法》在业务界定等方面对汽车金融公司做出一般性的原则规定,有利于为汽车金融公司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为缓解汽车金融公司资金短缺、压降业务风险,银保监会发布了有关汽车金融公司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支持符合许可条件的汽车金融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这些举措不仅拓宽了汽车金融公司补充资本渠道,有效缓解资金来源窄、成本高难题,还有助于提升汽车金融业务扩张能力,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更好服务市场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恢复向好,汽车金融市场发展势头愈发强劲。《办法》自2008年修订以来已有14年,业务范围、机构准入政策、监管指标等方面已不适应最新的监管要求。此外,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偏窄的现状已经很难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贷款需求,亟待通过修改老《办法》,扩展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汽车金融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办法》已不适应新时代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汽车产业发展呈现新特征,汽车产业价值链已从单一的汽车销售延伸至售后用车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同时,近年来银保监会在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有必要在监管法规方面衔接一致。
适度放宽业务范围
2022年以来,我国采取多种举措稳经济促消费,推动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稳步增加。比如,国务院部署33项政策措施提出,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这些措施为推动汽车消费、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各地区之间人员、物资往来愈加频繁,日常代步、自驾游、公路运输等用车场景有望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在此背景下,《征求意见稿》在内容上较原《办法》作出了较大调整,《征求意见稿》将汽车有关贷款、附加品融资等业务列入展业范围,引导汽车金融公司全面服务汽车消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在具体业务上,汽车金融公司可从事汽车经销商和汽车售后服务商贷款业务,包括库存采购、展厅建设、零配件和维修设备购买等贷款。《征求意见稿》通过优化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有利于发挥汽车金融公司专业优势,支持汽车产业链下游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此外,《征求意见稿》将汽车附加品融资列入业务范围。允许客户在办理汽车贷款后单独申请附加品融资,附加品融资金额不得超过附加品合计售价的80%,合计售价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合计售价的70%。这里所说的汽车附加品是指依附于汽车所产生的产品和服务,如导航设备、充电桩、电池等物理附属设备以及车辆延长质保、车辆保险、车辆软件等与汽车使用相关的服务。周茂华表示,该规定主要是合理控制汽车附加品融资杠杆率。同时,严格资金用途“专款专用”,主要是出于防范高杠杆、资金违规使用等潜在金融风险。
同时,允许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鉴于售后回租的法律关系已厘清,以售后回租模式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可以解决直租模式下融资租赁车辆无法异地上牌的老大难问题,也有利于落实“同质同类业务统一监管标准”。同时规定回租业务必须基于车辆真实贸易背景,租赁物必须由承租人真实拥有且不得低值高买等。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附加品贷款和融资租赁业务应当客观评估汽车附加品价值,收集附加品相关交易资料或凭证,并加强贷款资金支付和用途管理。汽车金融公司还应当通过合法方式获得借款人或承租人的征信信息和其他内外部信息,全面评估借款人或承租人的信用状况。
总体来看,《征求意见稿》适度放宽业务范围,支持汽车金融公司扩大服务对象、丰富金融产品种类,加大对中小微经销商、汽车销售服务商及居民购车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汽车制造业稳定增长,有助于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力促行业稳健运行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汽车金融公司行业发展报告(2021)》从流动性比率、资本充足率、不良率深度分析汽车金融行业运行情况显示,总体上稳健运行、资产质量优良。截至2021年年末,行业平均流动性比率达201.35%,远高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水平;行业资本充足率为21.79%,比2020年末增加0.39个百分点;行业平均不良贷款率为0.58%,较2020年虽上升0.09个百分点,但仍远低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水平。
近年来,我国汽车金融公司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面对市场参与者不断涌现、消费客群变动等多重考验,汽车金融公司依托大数据、线上化等渠道,加快拓展信贷业务,满足了消费者买车、换车等金融需求,行业稳健发展的基础愈发牢固。
当前,汽车金融行业出现的一些新现象正在加速推动汽车金融公司转型发展。一方面,造车新势力为其创造了新的业务增长极。这几年,小区里、大街上“绿牌”纯电车多了起来,不仅外观设计动感前卫,车型和品牌也十分丰富。记者采访发现,多数年轻消费者通过贷款购车成为有车一族,提前享受到四轮出行带来的乐趣。“我买的电动车用了汽车金融公司贷款,最直观的感受是办理过程审批快、贷款利率低,由于我每月还有房贷要还,因此我选择低首付、长期限的贷款方式。”“90后”司机张杰说。
新能源汽车的火爆也带动汽车金融公司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巍表示,新能源汽车带来新的消费场景,比如更多转为直销模式,线下购车转为线上,原来是一次性购买现在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升级,原来去店里保养维修现在更多去充换电等,这些消费场景的变化,为汽车金融创新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机遇。
另一方面,二手车金融也成为汽车金融公司一个新的重要分支。《征求意见稿》明确,汽车金融公司开展二手车金融业务应当建立二手车市场信息数据库和二手车残值估算体系,严格把控交易真实性和车辆评估价格,防范车辆交易风险和残值风险。据公安部统计,目前我国社会汽车保有量超3亿辆,千人汽车拥有量超200辆。未来,汽车产业迭代更新加快,将有更多汽车流入二手车市场。目前在部分城市,二手车交易数量甚至超过新车销量,随着监管推动市场规范化运行,汽车金融公司势必大有可为。但是,专家建议,行业要前置建立与二手车业务规模和风险状况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或缓释各类风险。
此次《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压实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管理,提出一些具体监管指标,要求汽车金融公司严格遵守。比如,资本充足率、杠杆率、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指标要求;对单一借款人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同时,银保监会可根据监管需要对上述指标做出适当调整。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李一帆表示,这些规定有助于加强对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控制,提高风控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通过指标约束不断夯实其抗风险能力,进而优化汽车金融公司的经营发展和管理效率。
近年来,银保监会为促进汽车金融行业稳健发展,积极引导汽车金融公司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摒弃“高收益覆盖高风险”的粗放风控思路,加大风险管理人才引进和专业能力培养力度,提高汽车金融公司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李一帆建议,汽车金融公司未来应充分考虑自身组织形式、股权结构和业务特点等现实情况,进一步对标监管要求,通过不断规范业务开展、严格落实风控管理、持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等方式,保障自身合规经营和行业稳健发展。
王宝会
先立后破,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先立后破,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解读④
本报记者 张文婷 王建
能源领域是降污减排的主战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立足我省能源资源禀赋,提出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协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与能源供应保障。
“《行动计划》对山东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作出了明确的规划,有目标、有步骤,思路清晰。”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二级研究员周勇表示,从碳中和长期战略考虑,未来能源主要由可再生能源、核能、储能组成,加上小部分配备二氧化碳捕集和贮藏设施的煤炭清洁热电联产能源设施,山东近三年在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方面重点发力,既有创新性,也有前瞻性。
《行动计划》提出,坚持海陆并进、集散并举,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基地化、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在海阳市,省内首批海上风电项目之一的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3号海上风电工程,自2021年并网发电以来,已稳定运行一年有余。依托半岛南3号风电场,全省首个海上漂浮式光伏示范项目建成,并发出了全球海上漂浮式光伏第一度电。“我们将打造海阳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海上光伏基地,构建多业态融合发展新格局,探索多渠道绿电转化新模式。”国家电投山东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郑海村表示。
推动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是实现能源结构转型的必然要求。按照《行动计划》,山东将聚焦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引领作用,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快推进海上风电、海上光伏、胶东半岛核电、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一体化、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等五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基地化、规模化跃升发展。同时,加快推进新型储能技术推广应用,在大规模风光基地、特高压落点等重点区域实施一批新型储能示范工程,不断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近日,文登抽水蓄能电站1号、2号机组顺利投产发电。电站机组投运后可承担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和黑启动等任务,对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威海市有基础、有优势,我们将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稳步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隋同朋表示,将加快文登抽水蓄能电站、“国和一号”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推动华能核电扩建、乳山半岛南和华能半岛北海上风电、HG32海上光伏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发展核电、风电、光伏等产业,抓好清华大科学装置、能源互联网等建设,着力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同时,煤电的兜底保供作用仍不可忽视。根据《行动计划》,山东将加快煤电机组更新改造,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我们坚持‘一机一策’推进‘三改联动’工作,先后完成一期两台机组高背压改造、二期两台机组低压缸切缸改造,机组发电的热效率为43%,供热的循环热效率提升到95%以上,实现了冬季发电与供热的灵活转换,可为30公里外的济南城区供热。”华电章丘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永表示,作为济南东部重要的电源和热源点,公司将继续优化机组运行方式,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山东重化工业比重大,煤电比例高,煤炭消费量大,压减煤炭消费是重中之重。“确保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能源供应,确保清洁能源对煤电的安全替代,确保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能源成本不会大幅度上升,实现‘先立后破’是关键。”周勇认为,《行动计划》充分考虑有效利用过去已经建设完成的煤电机组,尤其是有较大供热需求的机组,并让这些机组发挥一定作用后适时退出,此举对于资源节约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一方面要深挖自身潜力,另一方面也要借助省外优质资源。《行动计划》明确,强化能源跨区域合作。努力扩大“绿电入鲁”规模,加强与送端省份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加快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建设,不断提高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适时启动新直流输电通道研究论证工作。到2025年,年接纳省外电量达到1500亿千瓦时左右。
“深入挖掘省内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同时充分考虑大规模外电尤其是绿电入鲁,加上核电的加快发展和热利用等,提升非煤能源比重,降低碳排放量,这样才能够真正体现先行区的形象和作用。”周勇表示,这其中需要科技的有力支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场规模推动创新,牢牢把握这些关键要素,将推动山东加快建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