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
郑有贵
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还是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这些都对未来一个时期乡村振兴工作提出了要求。
乡村要振兴,产业必振兴。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坚持精准发力,立足特色资源,关注市场需求,发展优势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多更好惠及农村农民。
第一,以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空间。
工农城乡关系是基本的经济社会关系,是世界上任何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必须将其置于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去认识和谋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还是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将这一重要论断落实到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工作中,就要在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等方面切实发力,不断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空间。
推动基于农业发展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必然要求。要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乡村文化、生态等多样化消费需求出发,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要潜力,发挥产业融合发展的乘数效应,更充分地发挥乡村资源独特优势,提升乡村资源价值,拓展农民致富路径。
具体来看,要把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产业园区建设、特色小镇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是要推动产业集聚和人口聚集互促的产城融合发展,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供产业支撑;二是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三是要解决好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较低、新型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等问题,积极促进乡村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进程中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四是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既要有速度,更要有质量,实现健康可持续。
第二,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集聚乡村产业发展动能。
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目的是要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不是简单的一产“接二连三”,关键是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一起干、一起发展。必须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加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可以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要将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发展乡村产业,最直接的指向就是要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在实践中,我们不能只看到产业规模越来越大,还要考虑防止出现用工越来越少、农户参与程度越来越低的问题。要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尽可能让农民参与进来,进而形成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要将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结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和文化旅游业,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这一重要论断为进一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指明了方向。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对于“大国小农”、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庞大的国情农情而言尤为重要。我们既要充分发挥资本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作用,又要防止把农户从产业链中挤出来,更不能剥夺或者削弱农民的发展能力;既要有力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发挥其在保障农民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作用,又要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因地制宜探索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现实路径,鼓励和支持广大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第三,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下一阶段,需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深化农村改革,要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农垦、农业水价、集体林权、国有林场林区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力争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取得成效。例如,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又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需在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下功夫,以发展特色农业等为抓手,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总而言之,这些都有利于激发乡村产业发展的动力、活力、潜力。在实践中,要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鼓励地方积极地试、大胆地闯,用好试点试验手段,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经济史研究室主任)
力促房地产与金融正常循环******
促进房地产与金融正常循环,关键要把握好“度”。要从供给、需求两端发力,“慢撒气”缓解流动性紧张。要抓住关键、治病祛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增强政策精准性、稳定性,在动态调整中寻求市场均衡。
房地产与金融的正常循环,事关国民经济健康运行。近期多家金融管理部门表示,力促金融与房地产正常循环。要务必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满足房地产市场的合理融资需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房地产业、金融业都是系统重要性行业。前者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后者是实体经济的血液。房地产链条长、涉及面广,在GDP中占比约7%,若加上建筑业占比则高达14%。金融关乎国家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房地产与金融的关联度较高。房地产贷款,以及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二者占银行业全部贷款余额的39%。可见,若房地产与金融循环淤堵,容易引发外溢性风险,甚至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
促进房地产与金融正常循环,关键要把握好“度”。以房地产贷款为例,首先,我们不能将其妖魔化,必须承认合理、适度的房地产贷款增速有助于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也有助于满足购房者的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其次,凡事过犹不及。此前,房地产市场曾出现“过度金融化”问题。一方面,房企大多身患“三高”疾病,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不少房企争相布局、涌入金融领域,比如投资、持股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另一方面,个人住房贷款快速增长,居民部门的杠杆率高企;此外,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又加剧了风险,如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
如何把握好“度”?应在动态调整中实现。市场不可能永远固定在完美的均衡状态,“过”与“不及”是常态,但金融管理部门要通过精准调控,尽量缩小二者之间的误差。
化险是当务之急。2021年下半年以来,个别大型房企风险暴露,究其主因,在于房企出现了流动性紧张。一是受疫情影响,房地产销售较为低迷,回款不畅;二是房企原有的高杠杆融资模式受限,固有风险加速暴露,如自身经营不善、资产负债不健康等;三是金融机构过度避险,一度误伤了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最终致使房企的流动性紧张加剧,陷入了恶性循环。
化险要从供给、需求两端发力,“慢撒气”缓解流动性紧张。在供给端,既要适度“输血”,满足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又要稳妥“手术”,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行业并购重组、风险出清。目前,信贷、债券、股权融资“三箭齐发”,“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已基本投放至项目,优质房企的融资环境已明显改善。2022年9月至11月,房地产开发贷款同比多增2000多亿元;2022年四季度,境内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同比增长22%。在需求端,要着力改善预期,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这也有助于房企销售企稳、回款恢复。目前,个人住房贷款的放款速度已达到2019年以来最快,2022年12月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全国平均为4.26%,达到2008年有统计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
治本才是长远之策。促进房地产与金融正常循环,要抓住关键、治病祛根。一方面,房地产业要“健体”,要摆脱多年来的“三高”模式,深入研判市场供求关系、人口变化、城镇化格局,平稳过渡到新发展模式。另一方面,相关的土地、财税、金融等基础性制度应进一步完善,增强政策精准性、稳定性,在动态调整中寻求市场均衡,避免出现“一刀切”。(郭子源)